近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第一批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名单,我校被授予“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
今年2月,嘉兴学院作为全省首批高校,接受了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验收。经评审,嘉兴学院达到了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评价规范的创建标准,成为全省首批获得“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的30家高校之一。
“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是嘉兴学院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性成果。长期以来,嘉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国家“3060”碳中和战略部署,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结合学校“1358”战略部署,全面扎实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实践活动,将生态文明教育渗透式融入教育教学计划,利用校内外线上线下宣传平台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全体师生积极参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绿色实践活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知识竞赛,进行绿色科技发明创造。学校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增加校园绿化面积,有序推进新建绿色建筑和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运用智能化技术进行校园建筑及设备的绿色运行管理,使用绿色节能产品,建立健全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开展垃圾分类管理和资源循环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雨水(再生水)回用、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嘉兴学院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高校前列,2015年获得浙江省“节水型单位”的称号,是嘉兴市第一批通过省建设厅、省经贸委联合验收的企业(单位)之一,2020年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评为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2021年被授予“浙江省2020年度节水标杆单位”称号。
自“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开展以来,嘉兴学院成立了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出台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梳理并落实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管理,推进绿色消费与节能改造,形成了绿色学校(高等学校)自评报告,师生绿色学校创建参与度和满意度高,获得了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验收专家组的高度肯定。接下来,嘉兴学院将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能源管理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绿色宣传教育、建设绿色校园文化,助力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持续开展,更好地发挥首批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