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由辽宁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辽宁龙源高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高等学校留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地方标准将于2020年9月30日实施。
该标准从项目立项到专家审查通过,历时16个月之久,历经十余次修改,在此期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体育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科技大学等高校及从事国际教育管理与服务专家参与了标准研制工作。
标准规定了高等学校留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前提条件、社会化服务要求、特色文化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为国内首创,填补了高等学校留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领域空白。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辽宁省高等学校留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留学生公寓服务满意度,规范市场秩序,实现高校和社会企业良性合作,促进高等学校的国际教育事业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