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高校疫情防控后勤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41号)。
《通知》要求,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党组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高校疫情防控后勤工作。各地各高校后勤系统要充分发挥后勤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与学校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校园环境,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对高校疫情防控后勤工作早谋划早安排。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高校后勤工作实际,提前做好高校食堂、公寓、教室、商业服务网点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机制、任务分工和重点举措,务必做到严防严控、不留死角,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严格校园公共场所和在校学生住宿管理。校园区域严格实行进出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防止无关外来人员进入。严格控制人群密集性活动,公共场所与他人接触要佩戴口罩,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力度。严格实行学生公寓封闭管理措施,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一律谢绝访客。如条件允许,对学生公寓进行每日消毒,鼓励在学生床位上悬挂围帘、蚊帐等简易性防护工具。实行公寓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更新在校学生住宿情况,出现发热症状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隔离。
三、提前准备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坚持远离学生公寓和居民社区的原则,统筹利用校医院、校内宾馆等场所,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准备临时隔离观察点建设,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启用。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应储备足量的口罩、防护衣、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必备品,并全面做好的吃、住、用等服务保障工作。校医院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组织医护力量,协同做好发热筛查和疫情防控的知识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四、强化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各环节的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料,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其他不明来源的食品食材。严格执行加工、售卖、储存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餐具、用具等按疫情防控要求消毒后使用。严格加强食堂后厨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五、保障校园生活和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及早摸清开学后校园生活必需品供应底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准备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所属应急物资储备,优先保障学生公寓和食堂疫情防控物资。把保障校园生活和疫情防控必需品安全、足量供应纳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必要时积极取得所在地政府支持。
六、加强后勤职工疫情防控管理教育。对有严重疫情省份旅居经历及人员接触的后勤职工,按要求组织14天隔离观察,有相关症状及时就诊、如实报告。对一线职工实行每日晨检和健康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用具上岗和勤洗手勤消毒等要求。加强后勤职工用餐安全管理和宿舍疫情防控。对后勤职工开展疫情防控教育,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注重个人卫生和饮食安全,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七、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引导力度。在后勤服务场所广泛张贴防疫宣传指南,提倡通过后勤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APP等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师生科学预防、理性应对、消除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提前做好舆情应对,规范疫情信息报送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