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复合等环节,宁波工程学院顺利通过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验收评估,荣获“2017—2018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此次荣誉,是宁波工程学院继2018年取得“浙江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之后的又一殊荣。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能源管理工作。努力创建节约型校园,专门成立了节约型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深入发动师生员工进行节能减排宣传,开展了“节能、节水”、“学生节约型校园讲座”、“熄灯一分钟”等一系列活动。同时,大力开展节能工作,建立了能耗监测平台;LED灯具替换原普通节能灯;开展水平衡测试;采用空气源热泵制取热水;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一系列节能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国家验收专家组的充分肯定。
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的顺利完成是宁波工程学院能源资源有效管理的重要成果。节约能源资源也是宁波工程学院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此次荣誉的获得,既是对宁波工程学院长期以来坚持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的认可,同时也为学校的节能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会以此为契机,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不断加强节能新技术运用,进一步提高学校能源资源利用率,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