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文,授予我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根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的一项示范工程,旨在通过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一批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厉行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校紧紧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国家战略,统一整合学校资源,提高办学效益。特别是开展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积极落实,通过健全组织机构、改革管理模式、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宣传教育、重视技术改造等多条途径,扎实、稳步地推进节约型校园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总用电量在电力总容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得到有效控制,总用水量连续5年保持下降,水电费总支出连续4年持续下降,学校多次被评为长沙市节能示范单位、湖南省节水型单位、长沙市节水先进单位。2015年底,经过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专家对我校申报资料及现场的评审、验收,我校被评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